山东京力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山东京力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山东京力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109日,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化工产业园,注册资金1967.76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专用化学品制造、专用化学品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等。

山东京力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6000万元在宁阳化工产业园建设年产3500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制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118m2,主要建设1座生产车间、1座预留车间、1座仓库、1座动力车间和1座综合楼,配套建设公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温润滑剂、防氧化涂料及密封用填料3500t,其中高温润滑剂2100t/a,防氧化涂料800t/a,密封用填料600t/a。项目劳动定员60人,实行三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建设周期约12个月。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207-370921-04-01-956316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另外,从设备方面本项目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中规定的落后和淘汰设备,符合产业政策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①半成品及成品(不含铅)的配料(含上料、称量、出料、投料、混合及出料等过程)及包装工序; ②高温润滑剂半成品熔制工序废气;③防氧化涂料和密封用填料半成品(不含铅)熔制工序废气;④半成品和成品(不含铅)破碎筛分、球磨筛分工序废气;⑤颗粒型成品(不含铅)的造粒、烘干、筛分工序废气;⑥密封用填料(含铅)的配料(含上料、称量、出料、投料、混合及出料等过程)、熔制、破碎筛分、造粒、烘干和包装工序。其中,①颗粒型成品(不含铅)的造粒、烘干、筛分工序为密闭设备,其废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烘干使用天然气加热空气,燃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密闭收集;包装采用自动包装机,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罩收集;以上环节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8m高的P1排气筒排放;②半成品及成品(不含铅)的上料废气负压集气;称量料仓呼吸口、放料口、混合投料口废气经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混料设备密闭收集;混合设备出料废气负压收集;以上环节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8m高的P2排气筒排放;③高温润滑剂半成品熔制工序采用电联熔炉或天然气连熔炉,天然气连熔炉采用“全氧燃烧+SNCR脱硝”后,同电联熔炉废气一并经“高温电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8m高的P3排气筒排放;④防氧化涂料和密封用填料半成品(不含铅)熔制工序采用坩埚炉(电加热),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8m高的P4排气筒排放;⑤半成品和成品(不含铅)破碎筛分、球磨筛分工序采用密闭设备,废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8m高的P5排气筒排放;⑥密封用填料(含铅)的配料(含上料、称量、出料、投料、混合及出料等过程)、熔制、破碎筛分、造粒、烘干和包装工序废气经带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18m高的P6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气污染物P1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参照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标准限值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1标准的要求);P2P5P6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参照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标准限值);P3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参照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标准限值);P4排放的颗粒物和氟化物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参照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标准限值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1标准的要求); P6排放的铅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参照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1标准要求)。

厂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项目经进一步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收集效率后,预计项目厂界颗粒物、铅、氟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标准限值);厂界氨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参照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标准限值)。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池,分批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余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后汇入海子河。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软水站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调节池+重金属沉淀池”预处理后,同经调节之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一体化处理设备(AAO+沉淀+消毒)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待宁阳化工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宁阳化工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后排入海子河,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很小。

3)噪声

拟建噪声源主要为回转烘干机、球磨机、破碎机、造粒机、风机及泵类等设备运转噪声等,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化学品内衬袋、废坩埚、污泥(生化污泥和低温熔制车间沉淀池污泥)、废布袋、低温熔制车间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实验室废物、废齿轮油、废油桶、废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废氧化锆珠和生活垃圾。

项目废包装袋、废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废氧化锆珠、废坩埚以及废布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物、废齿轮油、废油桶、化学品内衬袋、污泥(生化污泥和低温熔制车间沉淀池污泥)和低温熔制车间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项目在落实总图设计、贮运设计、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电讯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紧急救援设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工程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京力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人:邹总

联系电话:15305481950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人:吕工

联系电话:0538-5395605

    箱:hp9954@163.com

 

                             山东京力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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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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